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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关于玩的对峙上,盛赞先放弃,他跟团子说:“这样正好,我最近有点忙,你也不用上学,那白天你看店。”
团子点点头,看店啊,很简单么,她小就会。
从小,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跟老爹一起过家家,整个盛记都是过家家的道具,老爹当客人,团子是小老板,今天耳朵贵了两毛,明天鸡脚买一送一,她玩的可开心了。
盛赞无法理解团子眼中那突然迸发出的流光,抹抹嘴,出门办事。
***
因为要看店了,所以不能再去隔壁当招财猫,毛妈离了团子几天,手气臭到不行,干脆把牌桌置在了盛记,这样,团子又成了招财团子。
团子从毛妈他们的闲聊中知道了,原来毛毛最近也很忙。
难怪,她想,最近也没怎么看见毛毛了。
没了盛赞和毛毛的三千巷,并没有什么不同,团子的暑假,过的很惬意,陪着毛妈,小手数着抽屉里的钱,等盛赞晚上回来,美滋滋的告诉他:“今天生意不错。”
盛赞每天傍晚就回家,洗米做饭,给团子切一扇猪耳当做辛苦费。
所以团子怎么都想不到,混黑帮的人,会是她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哥哥。
外人常道,三千港盛爷从不在晚上出来应酬。
为什么?
因为他要回家奶孩子。
这个传闻是真实的,并且持久了整整十年。
***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盛赞带回了一个粉红色的书包,上面有着可爱的卡通图案。
他没说什么,只是将东西放在桌上,转身去洗澡。
团子抱着那个新书包不知怎么才好,她就是知道,那是哥哥送给她的。
她对盛赞说:“谢谢。”
从此,团子换下了那个背了六年的蓝色书包,将课本笔纸都换到新的书包里。
这一晚,团子睡得很迟,她一会儿看着书包笑笑,一会儿又在担心,担心新学校的一切。
她说话不好,学习也不好,怎么办?
盛赞这天起得很早,他侧耳听见房间里有动静,知道团子起来了,就去巷口买早餐,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只买两人份的豆浆油条。
团子背着崭新的书包,与盛赞道别,她说:“哥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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