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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哥同居以后,大多时候一个房间,他哥更不老实,而李然习惯成自然,更养成了哪怕天塌地陷心里也知道还有他哥在身边呢、用不着他从睡梦中醒过来顶天立地的坏毛病,睡得更香。
事后被抱着洗澡清理,根本影响不了李然睡觉。他连眼睛都不睁,顶多在迟蓦哄着”胳膊给我腿给我要打泡沫”的时候,他才举一下胳膊抬一下腿。快被养成小废物了。
以前李然是个很懂生活的模范前锋,对许多事样样精通,洗衣服做饭是基本操作。作为一个大男生,他连缝衣服都会,而且缝得针脚很细,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他不照顾也没人照顾嘛。现在他对这些事甚是懈怠,做饭水平大概下降了,李然几乎十指不沾阳春水,很少下厨,细细的银针更是没再捏过。现在要是让他缝衣服,说不准一不小心会缝出蜈蚣腿的形状。他有了照顾他的人,把他照顾得细致周到。
不过在生活上李然并非什么都不干,迟蓦每天上班去公司的领带与袖扣,都是李然帮他打帮他戴,手艺熟练到一天不干,就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哥,今天戴这条酒红色的吧,适合你的气质。”李然拿着一条颜色很正宗的酒红领带,在迟蓦脖颈间比划,说,“我给你打个温莎结。”
从游轮那场团建宴会上已经回来几天,酒后听话到是如何被迟蓦随意摆布的,李然没有多少印象,也不记得他酒后大胆到跟他哥说过分手,简直没心没肺。
迟蓦问:“我什么气质?”
李然看看领带,又看看他哥的脸,大胆:“……闷骚吧?”
“嗯,”迟蓦认下了,“这条领带颜色不错,也很适合你的气质。”
李然熟练地打好温莎结,接道:“我什么气质?”
“等晚上我下班回来,被我扒干净绑住的气质。”迟蓦说。
酒红配白皮,非常适配。
李然:“……”
真不要脸。呸。
担心骂出口后,迟蓦就不去上班了,非得先上他不可,李然把话吞到肚子里腹诽,手上力气大了一点儿,恨不得用领带勒死他哥,悄悄剜他一眼才说:“晚上才不能绑我呢。我过几天还要考科三呢,这两天差点儿不会开车了,教练都骂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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