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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晋是刚来到这个世界,即使有满脑子的算计,在这渺无人烟的蛮荒之地,也无用武之地,明雅是自变身以后第一次单独出来打猎,家里是上有阿爹阿么溺着,下有两个哥哥宠着,平日里除了吃喝拉撒睡,四处瞎蹦跶外,也没个正经本事,谁知道,一出门就遇到雷晋,也不知道怎么着的就混一堆。只能说瞎猫碰上死耗子,雷劈下来也这么准的,两个人在丛林的边缘转悠了半晌,愣是没找到一个山洞栖身,雷晋知道夜晚在这样的荒郊野外,到处乱晃,跟洗干净了自动往人家嘴里放没啥两样。
雷晋心里烦躁,连带看着一脸舒服的窝在他怀里睡觉的明雅也不顺眼,抓着一只耳朵摇起来,没好气道:“小白毛,好歹你也是只野生动物吧?你就是用鼻子闻闻,也该能找到个睡觉的地方吧?”
明雅表示很无辜啊,他不知道这个雌性到底在找什么?
是在找休息的地方吗?可是树上不是挺好的吗?
明雅明亮清澈的蓝眼睛向树杈上滚了滚。
雷晋的眼光随着他的视线望去,脸一下子黑下来,他可没忘下午树杈上的那一幕,这辈子,不,下辈子。下下辈子也休想让他再到树上去。
明雅在雷晋阴森森的目光下,黯然低下头,两只爪子抱着耳朵,乖乖趴好,呜呜的低声讨饶:“很疼,很疼,不要再抓我的耳朵。”
雷晋自从拖鞋跑丢了,一路上又被明雅卷着跑了大半个森林,几乎脚都没着地,这时候光着脚走了半天,一路上被小石头和树枝草叉咯的生疼,他是个大老爷们,比不得小姑娘的细皮嫩肉是不错,可是他也没给脚上镶个底,相反有段时间洗脚城倒是跑得挺勤快的,那里有个按脚的小师傅手上劲头足,揉捏的那叫一个舒服啊,最关键是那个小师傅模样也实在是讨人喜欢,一米八的个头,每次俯下身子给他按脚,那个屁股真是翘啊,刚开始死活不同意,说什么不是同性恋,后来还不是乖乖就范,现在想起来那身子还真是销魂……
雷晋脚实在疼,正在神游转移一下注意力,突然“嗷”一声叫起来跳起来,他踩到一个什么东西,软软的,浑身都是刺,雷晋借着傍晚的余光看了一眼,感情是个刺猬。
雷晋果断的怒了,连只刺猬也来欺负他。
“漠雅,我看照他们这样下瞎转下去,等天黑了,也找不到睡觉的地方。”金发青年正一脸无奈的看着那个雌性正指挥着小弟逮住那只刺猬,满眼都是抑制不住的笑意。
被称为漠雅的黑发青年神色冷淡的看着小弟因为没逮住那只该死的刺猬,又被拎进怀里一顿胖揍。
“小弟真是太可怜了。替我们找了这么一个凶悍的雌性。”金发青年越看越乐,嘴里虽然说着,紫色的眸子掠夺的意味却越来越浓厚。
小弟,既然你给我们兄弟找了这么漂亮的雌性,当哥哥的就不客气的接收了。
“哼。”漠雅冷哼一声,转身离开。
就那个雌性的那点力气,再加上十个也伤不了明雅的一点皮毛,他可没看出小弟有什么委屈,看着玩的还挺乐的。
“喂喂,漠雅,等等我。”
两个人很快的找了一个干燥的山洞,铺了些干草,捡了些干柴,随手打的几只山鸡,架在火上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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